全国
Logo
咨询首页 > 其他 > 咨询详情

王某自驾车因躲闪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虽然受伤的是坐在自己车内的朋友,但因没有及时报案,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经审理,仍然认定他犯有交通肇事罪。虽然因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,但也给驾驶员们敲起警钟:自驾车肇事致车内人伤不报案, 仍要定罪。   不久前,被告人王某驾驶尼桑轿车行至太子河区某路口时,因车速较快,将撞上前方骑自行车的杨某,为躲闪杨某,将张某驾驶的宝莱轿车轮刮蹭,并致使自己所驾驶的车翻入旁边路沟内,造成车内乘员李某受伤。   交通事故发生后,王某认为受伤的是自己的朋友,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,他们会协商解决问题,再说主要责任是自己,也不能自己告自己吧,因此,王某并没有及时报案。但是,因为

其他 北京市 2025-02-02 19:23:14

分享

法速在线咨询公众号

律师回复不错过

法速在线咨询小程序

随时随地咨询

我是律师

 

联系客服 9:00-18:00

1801-5555-345

法速在线律助公众号

案源信息早知道

Powered by 法速在线 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丹枫路388号企优托大厦

苏ICP备2024143399号-3